关于印发《方正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3年05月10日

 方正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效应,按照《哈尔滨市2013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教育引导、目标激励、典型示范、制度规范、评议促进等途径,着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使全县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团结带领广大群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勤政廉洁的示范作用。

二、创建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抓典型、树标杆、带全面的原则推动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创建标准

(一)廉政教育效果好。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重点,做到廉洁教育计划落实、学教经常、形式多样、效果优良;廉政文化场所固定、载体丰富、氛围浓厚、活动常态,廉洁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两委”干部熟知廉洁规定,廉洁意识坚定。

(二)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好。集体财务收支和资产资源变动全部进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票据使用规范,村报帐员报帐及时,“三资”电子财务日清月结,按月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工程项目、产权交易和物资采购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重要村务及时公示。

(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村级“一事一议”资金、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数量、金额等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公示,村干部没有优亲厚友、分配不公、弄虚作假等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及贪污、截留、挪用等行为。

(四)民主制度执行好。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以及村级事务流程上墙;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村级事务做到办理有依据、决策按程序、管理合规定、过程民参与、结果全公开,按照规定流程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优质服务。党务、村务、财务全面公开,做到载体健全,程序规范,内容真实,信息及时,资料完整,集体“三资”、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公开,日常性事务每月定时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五)干部廉政勤政形象好。村 “两委”成员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年初作出承诺,年中查摆整改,年终及时报告并进行“双述双评”。村干部没有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回避监督以及妨碍和干扰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践行党的宗旨,政治品质优良,道德情操高尚,知荣明辱,文明礼貌,作风朴实,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带头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班子团结有战斗力。

(六)村务监督成效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会议,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审核经济收支情况,监督村级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收集村民意见建议,受理对村级事务管理的投诉;组织村级民主评议,监督村“两委”成员廉洁履职。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村级事务、公开事项的监督情况,梳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村“两委”班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每半年向派驻中心乡镇纪工委、乡镇纪委、村级党组织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在本村公开栏中,及时公开村级事务、公开事项的监督结果,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七)农村经济发展好。发展思路科学清晰,农民增收幅度较快,村容村貌整洁,村风民风良好,土地整治、中心村建设有序,无违法用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农民人均年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八)党群干群和谐关系好。在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执行、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义务教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等方面没有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诉求得到解决,突出矛盾有效化解,近年无集体上访和进京赴省上访,干部工作能力和社会管理工作能力得到加强。村管理和维护稳定组织健全,治保、调解组织作用发挥良好,村民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提升。

四、创建措施

1、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将指导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的各种困难和难题,保证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2、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要全力支持配合创建工作。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加强农村村民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各项配套制度。

五、方法步骤

这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采取每个乡镇自己确定1个村的方法进行,并将确定的示范村报到党风室。

1、各行政村按照创建示范村的标准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县纪委将会同县农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于10月份进行示范村验收。

3、各示范村要做好年末迎接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宏伟

副组长:钟兆斌

  员:管世新、李国宾、刘景海、徐庆德、刘亮、

李铁军、于景春、李佳辉、许涛、汤继国、刘文海、

孙立民、邹  丽、刘金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的有效载体,对于抓基层打基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争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争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实抓细。要按照重点在乡、落实在村的要求,制定争创措施,确保争创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载体。各乡镇要积极探索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大胆创新,抓住关键、打造亮点。要与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结合起来,与“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村务、财务公开结合起来,与农村基层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与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争创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落实创建责任。各乡镇党委切实担负起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乡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县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加强业务指导,为争创工作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四)严格争创标准。各乡镇要对照创建标准抓好村级创建活动,明确目标,细化分解,使每一个示范村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建立惩处机制。把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争创工作落实不好、进度不快、质量不高的乡镇要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廉洁自律不严、制度执行不力、政策落实不好、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要实施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中共方正县委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