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县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3年05月10日

 

2013年全县党风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全县党风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纪为民、保障发展,以“规范、监督、服务”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在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开创党风建设工作新局面。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任务: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一是落实各级党委抓政治纪律的责任,认真研究政治纪律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现状,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和重申政治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二是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三是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四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确保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措施办法。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意见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县纪委监察局制发了《县纪委监察局关于保证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落实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三公”经费审批程序,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解难题、交朋友。督促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严格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四是继续做好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务用车、“小金库”、津贴补贴、楼堂馆所等专项治理成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五是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进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

3、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一是继续把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了解和掌握情况,督促做到廉洁从政。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干预和插手微观经济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一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对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三个严禁”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五是采集完善县管领导干部廉政信息。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深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继续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三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认真抓好“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落实,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监督和约束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三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在抽查核实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县委或者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并严格依照答复办理。四是对一个时期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下发《重要提示》、《廉政提示书》等,进行警示监督,防止问题愈演愈烈。五是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六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不认真履责导致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认真落实省纪委“四个一”监督检查办法。县纪委对党政正职制发《反腐倡廉建设岗位责任书》,明确责任内容和检查考核办法,督促制定履责措施,并及时反馈给上级纪委;县纪委对党政正职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情况进行年中督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履责谈话;县党政领导带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6、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调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制发《2013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县领导和县直相关部门抓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责任。二是县纪委组织,在8月份以前对农村基层干部落实廉洁履职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上半年,对全县农村党风廉政情况开展一次深入调研,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交流。三是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中深入开展政策落实、矛盾调处、帮贫解困、科技致富“四进农家”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是协调有关部门深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健全完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按照全省统一的建设要求和标准,选树一批示范乡()搞好信息化平台建设,保证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五是建立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一体化公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六是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村覆盖,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力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七是打造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八是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7、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督促落实好省纪委《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的《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细则》,抓好各项工作推进。二是深入开展社区“三级晋位创建”活动,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三是对落实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制度执行到位。四是发挥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廉情民意监督员、舆情信息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干部的监督。

8、拓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公办学校和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探索开展非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9、深入推进党务和基层站所事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党务公开内容,把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基层站所要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以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让群众及时掌握。

为保证全年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采取以下主要措施,搞好工作推进。一是突出工作重点。要把开展对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保证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落实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并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全县上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整体合力。二是精心研究部署。把上级要求与地方和部门实际结合起来,既着眼全局、统筹谋划,又抓住重点、突出特色;要抓好改革创新,在继承的基础上,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借鉴,大胆探索和试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在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培育和叫响品牌上下功夫,推动党风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要把督促检查作为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推动党风建设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加以创新。通过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做到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相结合,增强督促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真正落实。

中共方正县委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