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方正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为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单位
全县8个乡镇、57个县直单位和部门。
二、检查时间
三、检查方法
1、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县廉控办八个推进组分别对所属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县廉控办对7个县级联系点(县委办、政府办、住建局、卫生局、计生局、方正镇、松南乡)和各推进组所确定的1-2个示范点进行重点抽查。
2、八个推进组对所属各单位进行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基础工作资料、开展民主测评、走访基层单位等方式进行。县廉控办综合协调组对县级联系点和各推进组确定的示范点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工作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重视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宣传教育情况和工作效果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见《关于做好落实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县廉控办发[2013]3号)。
四、组织领导
检查验收工作由县廉控办统一组织,各推进组具体实施。
五、工作要求
1、各推进组要客观公正,严格按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如实反映受检单位情况。要注意发现受检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认真总结受检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各推进组要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并于8月18前报县廉控办。
2、各受检单位要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书面汇报(2000字左右),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
3、县廉控办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党组(党委)要做出书面说明,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县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