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浏览量:      时间:2013年08月26日

 

方正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

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纪检组):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纪办发电[2013]3号)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县关于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加强抗洪抢险救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职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洪抢险救灾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为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1、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指令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2、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各项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对各种重大险情发生有预案,有具体落实措施,有专人负责;

3、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严查在岗期间饮酒问题);

4、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物资及时拨付到位,有效使用;

5、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三、监督检查形式

1、重点抽查。县纪委成立抗洪抢险救灾检查组,即日起对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关键环节、重点场所,特别是防洪一线现场进行重点抽查。

2、全面巡查。有防汛任务的各乡镇纪委要成立抗洪抢险救灾巡查组,立即组织对本乡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开展全面巡查。

3、自检自查。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特别是承担重要抗洪抢险救灾任务单位的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承担任务落实情况随时进行自检自查。

四、组织领导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抗洪抢险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外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司其职,全面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1、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落实机制,及时深入抗洪抢险救灾一线,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措施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运行有序、保障有力。

2、要认真研究,立即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工作分工、职责等具体事项,保证检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3、要强化违规问题处理,重点对对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处置不力,作风不实、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官僚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临阵脱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挪用、侵占救灾款物,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更要强化对相关领导的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要畅通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对举报反映问题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县纪委专项举报电话:57116213

5、要严肃检查工作纪律,检查组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注意检查的工作方式方法,避免因检查影响正常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县纪委检查组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委局主要领导,不得擅自处理,同时做好取证工作。

 

 

 

                    中共方正县纪委

                    方正县监察局

                       2013年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