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哈纪发[2013]16号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3年09月06日
关于转发哈纪发[2013]16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纪检组),县直属机关工委、纪委,县直各部门:
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现将市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哈纪发[2013]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提如下要求:
一、深入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省、市、县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打折扣”、“搞变通”心里。通过学习《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有关规定,使党员干部人人明确廉政规定,人人遵守廉政规定,人人自觉接受廉政监督。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张贴廉政公告、召开廉政座谈会、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政宣传,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明察暗访,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通知中“十个严禁”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县纪委监察局受理违规问题举报邮箱:fzjwdfs0451@163.com;举报电话:57116033。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