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
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这也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危害,各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现就“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末至6月上旬。
二、检查内容
1、严禁公款吃喝;
2、严禁违规接受个人宴请;
3、严禁用公车前往景区、娱乐场所和参与婚礼;
4、严禁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送礼;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6、严禁用公款送粽子、鸡蛋等节礼;
7、严禁收受礼金及婚丧喜庆大操大办。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是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57116033;二是要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餐饮行业、娱乐场所、景区、礼品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暗访检查;三要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媒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危害;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五要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机关,也要追究监督不力的责任。
方正县纪委党风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