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4年06月09日

 

 

 

方纪发[2014]5

 


 

关于印发《方正县纪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驻中心乡镇纪工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

现将《方正县纪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切实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58

                                         

 

 

 

 

 

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围绕我县实施“三大工程、五大战略”工作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工作成果,推动作风建设持久深入开展,为建设现代中等城市提供重要保证,现就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立完善作风建设的教育机制

加强思想教育是领导干部提高理论修养、增强党性、改造主观世界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教育机制,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精神信仰和纪律观念,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一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党委要建立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每年的学习内容、方法和载体做出具体安排,更多采取专题研讨、主题发言、专家讲座和互动交流等形式,有计划地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要加强党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自我修养和自我约束,提高宗旨意识和群众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真正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要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调研,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习研究和思考,自觉把握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促进工作的有力措施,领导工作的实际本领。

二是建立党支部思想教育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拓宽理论学习的途径,创新学习载体,增强思想教育的效果,结合党员干部业务工作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团队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读书征文、交流体会等形式和方法,学习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经济、法律、金融、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履职尽责所需要的各种业务知识,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使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克服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是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评制度。通过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审阅读书笔记、展示学习成果等方式,全面、系统、动态、客观地掌握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制定具体、细化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把学习情况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状况、工作状况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相结合,建立作风建设的教育机制。

四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作风建设专题学习。各乡镇、各单位要把作风建设纳入教育活动之中,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作一次以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报告,尤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和查找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意识。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注重发现和树立身边个人作风建设的先进典型,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创新做法、优良作风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表率作用,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约束机制

制度约束是作风建设的关键。加强作风建设,需要建立用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增强约束力,促进作风的日常养成。

一是健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好地担负起作风建设方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在自身作风建设方面当好榜样、做出表率,又要负起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书记抓作风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一把手”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的职责,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任务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检验,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转变作风的表率。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机制。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充分运用任前谈话、领导约谈、诫勉谈话、问题质询和执法检查等手段,全面掌握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使干部考核、考察不仅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程序,而且要成为对干部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褒奖重用作风优良、勇于担当、群众拥护的干部,进一步形成正确的行为导向和用人导向。

三是拓展社会评价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开展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政风行风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成效的评价。把社会评价结果作为机关考核奖惩和干部晋职使用的重要依据,营造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是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庸懒散奢”的干部坚决实行问责追究,对各级领导干部出现的不良作风,敢于果断警示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把督促整改问题与严格执行纪律结合起来,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特别是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因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搞“下不为例”。

三、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奖惩机制

以奖优罚劣为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激励机制”,激发起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细化量化考评办法。要注重平时考核和过程考核,各单位年初要将目标任务按职责分工细化到科室到个人,按月度、季度考核评分,分值计入年终目标责任制绩效考评,以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避免年终靠投票评先评优情况的发生。

二是建立执行作风建设专项监督长效机制。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在推动作风建设中的作用,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查找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是建立完善作风评议机制。各单位每年都要主动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对自身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县各执法服务窗口和审批服务大厅要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文明执法、服务经济”等先进典型的选树依据。

四是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作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通报;对工作不落实,作风状况差,群众意见多,问题多发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