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
方正县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座谈会和省、市委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前期清查私人会所工作情况,现就我县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这次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全面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在公园、景区、行政事业用房等公共资源中私人会所,重点包括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和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对违纪行为做到“零容忍”;党员干部全面承诺和做到对私人会所会员卡“零持有”;建立健全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成立县“会所中的歪风” 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县会所整治办),设在县纪委党风室。
主 任: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邹 丽 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旅游局、县食药局、县广播电视台。
三、方法步骤及分工
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初至月底。
(一)践诺自检
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承诺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县群教办组织督导。
(二)自查自纠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本地、本系统内是否存在公园、景区、行政事业用房等公共资源中设立、出租、参与经营私人会所情况,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出的会所要逐一建立台账,存在的问题要说清楚,提出整改计划。自查工作要在
(三)联合清查
县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清查。1、县城管局牵头,县旅游局配合,负责清查公园、景区内的会所;2、县工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县食药局、县商务局粮食局配合,负责清查社会中的会所。
根据排查结果,对在公园、景区、行政事业用房等公共资源违法违规的私人会所该关停的关停,该转型的转型。对情况较为复杂的,也要先责令其停业、然后及时汇报研究处理。清查工作要在
(四)严肃查处
县纪委继续加大对私人会所的监督检查,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自查不认真,情况不属实的,将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专项整治后,对辖区内仍存在违法违规设立、出租、参与经营私人会所现象的,仍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出入私人会所行为的,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一经查实,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事人和纪委主要领导分别追责。
(五)典型曝光
要注意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私人会所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的党员领导干部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县广播电视台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力量,迅速排查,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县纪委要切实担起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强力追责,通报曝光。
2、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能分工,构建监督合力。对全县已排查出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合法经营场所,县纪委采取明察暗访和抽查的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严查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行为。
3、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扎实推进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