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和“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两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纪检组),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下发“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和“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两个方案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按照委领导批示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和“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两个实施方案。现将两个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按照阶段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方正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培训中心的腐败”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开展“培训中心的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按照委领导批示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开展培训中心摸底自查及“培训中心的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分工
1、对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培训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其中,县直各党委、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调查统计汇总,汇总结果报县纪委;各乡镇纪委负责调查统计汇总本地区情况报县纪委。
2、对培训中心中有关未经审批违规建设、有名无实变成娱乐场所、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进一步指导规范培训中心管理运营模式。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培训中心建设情况的检查指导规范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移交县纪委,由县纪委上报市纪委。
3、由县纪委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严肃查处培训中心的腐败问题。
二、时间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摸底统计阶段,从
第二阶段为集中检查阶段,从
第三阶段为规范查处阶段,从
三、有关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具体实际,及时研判形势变化,调整主攻方向,细化工作措施。
2、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不定期地分析研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解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3、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明确负责领导、保证工作力量。县财政、审计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名单及联系方式同时报县纪委。
4、专项整治工作要填写《培训中心摸底统计详表》及《培训中心摸底汇总表》,电子版要于8月11日前、整治综合报告电子版要于8月25日前分别上传到电子邮箱fzjwdfs0451@163.com。
附件:1、培训中心摸底统计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