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专项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市纪委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全面摸底排查,叫停违反科学发展规律,不顾群众需要和工作实际,劳民伤财、浮夸无用,标榜功绩的工程,及时纠正整改。
(二)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
(三)督促完善制度,严明纪律,保证不申报、不核准、不建设新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组织领导
县纪委成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管世新任组长,监察局副局长邹丽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纪委书记、各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组织推进、工作协调、案件查处、日常指导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由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发动部署,全面开展工作。
(二)检查排查。至12月中旬,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改工作。
1、县发改局在全县组织检查排查规划、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环节,违背民意和经济发展规律,“假大空”,严重浪费等行为,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2、县财政局在全县组织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情况,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3、县委组织部在全县检查排查为升迁捞资本、以发展之名谋个人政绩行为,纠正违规提拔、奖励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领导干部问题
4、各乡镇在本地区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将排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受贿等行为,典型案件公开处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四)总结和完善制度。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于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提高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治理“四风”问题的实际步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顺利推进整治工作。
(二)要加强配合抓好落实。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领导和具体人,明确责任,既要各自负责,又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工作目标落实。
(三)要规范监督严肃纪律。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开展检查排查、监督检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方法不到位,拖拉敷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