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2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目的是,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的要求,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全县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又迎来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群众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节日怎么过,是对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逢年过节互相走动、互相问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但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借传统节日之机慷公款之慨,谋私人之利,使本该祥和的节日成了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易发高发期。我们今天召开专门会议,一方面是要抓住节日期间关键节点,正风肃纪,毫不停顿地做好纠正“四风”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周年之际,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做汇报,以此表明我们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扎实成效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为加强作风建设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两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实施意见,扭住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这个主题,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全县上下形成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拥护,也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一)抓住重要节点,持续正风肃纪。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既是日常作风问题的一个缩影,更是平时问题的集中表现。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建立了县纪委牵头监督检查机制,抓住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中高考升学等重要节点、时段,从具体事情入手,盯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违规举办“升学宴”等易发“节日病”,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两年来,检查组共开展监督检查94次,暗访餐饮、洗浴、娱乐、学校、景区、垂钓场所、机关食堂等场所4805家(次),排查车辆近9639台(次),有效遏制了各类不正之风的发生。同时,制定出台了《方正县纪委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方正县治理“庸懒散奢”问责暂行办法》,形成了由点成线,由线成面,全覆盖、闭合式、常态化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运行体系。
(二)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我们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点一滴地推进,一个“标”一个“标”的治理。先后组织开展了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使用超标超编车辆、私设“小金库”、“三公”经费使用、会所中的“歪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十余个方面专项治理,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七项专项整治。一是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抽取全县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案件卷宗70本,其中县公安局卷宗30本、县法院35本、县检察院5本,开展检查17次,检查走访行政执法单位32家次。发现执法不规范1起,受理群众举报1起。二是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县1622家餐饮行业、美容健身行、宾馆、洗浴娱乐等行业中的128家疑似私人会和8个公园景区和县直行政事业用房所进行了现场排查,经确认未发现私人会所和在公园、景区、行政事业用房等公共资源中设立、出租、参与经营私人会所问题,也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党员领导干部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问题。三是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交通违法问题。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活动48次,出动警力2187余人次、检查车辆7200余台次,查获涉及党员干部交通违法案件15起,其中对4人拟立案处理,5人进行了诫勉谈话,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开展检查17次,检查单位19家(次),调阅了4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同3个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未发现问题。五是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开展执法检查18次,检查老年活动中心、洗浴场所、宾馆186家次,查获党员干部职工涉赌案2起,移交市纪委1起,诫勉谈话4人。六是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根据我县实际,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发了《方正县培训中心摸底培训详表》和《方正县培训中心摸底汇总表》,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上报,经排查,我县没有自建培训中心。七是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中,全县有588名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了《申报表》,并作出自律承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人,乡科级领导干部484人,基层站所负责人75人,采取了领导干部自查信息直管领导审签、自查信息公示、自查信息领导小组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填报的《申报表》进行了严密排查审核,确保了全县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的真实、准确。经审核,全县共有15名领导干部存在配偶子女从事经商办企业情况,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10人,基层站所负责人4人,其中有1名基层站所负责人的配偶在本人业务范围内经商。经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对15名存在配偶子女从事经商办企业的领导干部开展提醒教育谈话,责令对存在配偶在本人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干部按照要求进行限时整改。
(三)紧盯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共查处违规问题43件,涉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廉洁自律行为、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节礼等六个方面问题,处理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36人,先后6次在全县公开通报和媒体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二、认清形势,坚守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问题
两年来,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但任务依然艰巨。王岐山书记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仍停留在“不敢”层面,“不能”、“不想”的问题还远没有解决,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思想,切实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细,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总体上看,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一些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但是个别单位和个别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主要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识不深、缺乏自觉,有的对改进工作作风重视不够,避重就轻,消极应对,不够主动;有的是迫于上级要求和群众监督,有的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没有真查真改,认为只要避过风头、不撞上枪口就行。二是一些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有待提高。有的干部缺乏工作热情,推进工作束手束脚,怕“犯规”、怕“冲撞”,怕担责、怕问责,工作推着干,很多工作不敢做、不去做。三是个别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执行力度不够。一些单位把制度机制落在了纸上、嘴上,缺乏有效的监督落实措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下面,就如何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抓住重点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要侧重“九个严禁”上,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旅游景区门票、土特产品等任何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在检查范围上,“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要侧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检查的场所主要是酒店、洗浴娱乐场所、疑似私人会所、“农家乐”、大型超市、商场、景区等。
(二)要抓准关键环节。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监督执纪问责,要突出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节前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要通过下发通知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和内部网站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发廉政短信提醒打招呼等方式,提前部署和安排节日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举报电话、网络等监督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将少数人的侥幸心理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县纪委已经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并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方正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二是节中抓检查,盯紧违纪问题。节日期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重点和常见的“节日病”,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容易出在哪里,监督就紧盯到哪里。三是节后严问责,强化通报曝光。党纪政纪是铁的纪律,不是“纸老虎、稻草人”,“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只有让少数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真正受到严格追究,才能让等待观望者不再心存侥幸。对违纪问题尤其是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态度快处,严格追责。“两节”期间,我们要集中查处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处理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振群众信心。
(三)要抓靠责任落实。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起第一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担主责,既要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又要严于律已,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既要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查处,也要对各单位、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要注重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税务部门要依法查处以“办公用品”、“食品”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在会所、超市、商场等开具的疑似公款消费、公款购买购物卡(券)异常发票等信息。财政部门要加强支付申请审核,加强对大额办公用品购置支出的审核,防止通过虚开发票购置礼品、购物卡、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中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审计力度,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管理情况、会议和培训管理情况、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公务用车配置和管理情况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审计监督。商务部门要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加强对商业预付卡的监督检查,注意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交警部门要配合抓好公车私用、党员干部交通违法;公安治安部门要配合抓好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查办,及时移交线索。工商、食药监、商粮、税务、林业、城管等部门要继续依法依规加强对县内旅游景点、公园和疑似私人会所的排查和监督检查,严防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发生。以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好应尽职责,并分别于元旦和春节后的一周内将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元旦和春节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报到县纪委党风室(4023室)。
在监督检查问题上,还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依纪依法,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又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在“两节”期间发生“四风”问题的,坚决不遮掩、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同志们,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以重大节日为重要节点,发信号,出重拳,用狠劲,是实践证明了的作风建设行之有效的经验,需要不断坚持和深化下去。在节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也应巩固和深化节日反“四风”成果,让转变作风成为自觉。县纪委监察局有信心和大家一道努力,让我县的节日氛围风清气正,轻松祥和,也让风清气正成为我县作风建设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