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4-21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
“五一”小长假将至,这也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危害,各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现就“五一”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末至5月上旬。
二、检查内容
1、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违规公款吃喝;
2、超过正常公务接待标准的大吃大喝;
3、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公务人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亲属朋友聚会宴请消费,因铺张浪费、酗酒闹事等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形象的;
5、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
6、公车私用、公款旅游。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是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57116213;二是要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餐饮行业、娱乐场所、景区、礼品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暗访检查;三要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媒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危害;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问题,一律从严追责,“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五要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机关,也要追究监督不力的责任。
方正县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