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及国内失踪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5-06

 

方纪办发[2015]3

 

关于做好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外逃及国内失踪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县直属机关工委、纪委:

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通知要求,做好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及国内失踪信息的统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1.进一步摸底排查。对1995112015331期间全县外逃及国内失踪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每一起案件填写《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及国内失踪信息登记表》(附件1),《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及国内失踪信息汇总表》(附件2),确保统计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请各单位、各部门于58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上报至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4035室)。

2.严肃问责。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要求,如果发现媒体或有关方面将本单位外逃人员曝光,而发案单位却不知道,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按规范报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外逃及国内失踪人员的统计上报工作。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本部门的外逃及国内失踪人员情况;县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及所属支部的外逃及国内失踪人员情况。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外逃及国内失踪人员统计信息登记表须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此类情况的单位或部门,请将空表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联系人:曹冬颖        联系电话:57116980

 

 

    附件:1.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及国内失踪信息登记表

          2.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及国内失踪信息汇总表

 

 

                               中共方正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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