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期间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5-06-02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
端午节将至,这也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遏制“四风”危害,各乡(镇)纪委,县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现就“端午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内容
1、用公款旅游和用公车踏青;
2、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用公款聚餐吃喝;
3、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土特产品等任何节礼;
4、违规发放福利;
5、向下属部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人转嫁摊派相关费用;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是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57116213;二是要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餐饮行业、娱乐场所、景区、礼品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暗访检查;三要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媒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危害;四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五要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追究监督不力的责任。
方正县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