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方正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
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直各单位:
现将《方正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方正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正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
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要集中整治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关要求和《哈尔滨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为有效整治和解决我县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执法不公、刁难勒卡群众,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内容
开展监督检查以检查行政执法各主体单位(含服务窗口)在政策环境、落商环境、服务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主,重点检查落商环境和服务环境中办理商事设立(含企业设立)中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政策环境方面。主要查是否违法违规许诺兑现不了的优惠政策的问题,依法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兑现是否到位的问题。
(二)履行法定职责方面。查是否存在法有授权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一方面查在进入审批环节前前置要件办理情况;另一方面查法有禁止乱作为问题,利用职务之便,勒拿卡要,借机寻租等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违反行政许可规定擅自增设许可内容,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同时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推进落实“三项清单”情况。
(三)涉企执法检查方面。查贯彻执行《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和贯彻执行《方正县“企业安静工作日” 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登记、备案、首次轻微违规不处罚、重大处罚集体讨论等制度;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乱检查、乱处罚、乱收费、乱摊派等“四乱”问题。
(四)贯彻执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规制度方面。查有无违反《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和《哈尔滨市行政执法人员六项禁令》的行为,尤其是基层执法单位和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逐条逐款对照检查。
(五)其他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方法步骤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联合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各乡镇、各部门执法主体单位既负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体责任,同时也负有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从2015年5月开始至年底,集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分四个主要阶段:
一是动员发动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召开动员会等有效形式,统一部署,层层发动。通过媒介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做到不留死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重点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对照检查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不仅要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更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
三是重点整治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整治重点放在解决长期影响和破坏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上,重点抽查具有执法、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以及基层科所队的领导与具体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现象。县改善办要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适时在媒体曝光,在严厉惩处的同时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
四是实施问责阶段。对因领导不重视,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改善办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政风办、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集中整治工作,对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和检查指导,并组织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加强联系,服务企业。建立定期与企业的联系制度,设立企业联系点,聘请监督员,建立网格化服务体系,健全定期、不定期走访服务机制,努力做到对全县重点企业的全覆盖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动态情况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现破坏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研究对策,努力解决企业因外部发展环境问题带来的困难,主动为企业发展服务。
(三)建立机制,解决问题。由县改善办牵头, 对涉及县直相关部门,法院、检察院,“三权”在上的国税、地税部门和银行、通信等窗口单位以及水、电、气、供暖等涉及国计民生问题的相关单位,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商机制。由县改善办负责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涉及多方复杂的难点问题进行会商解决。
(四)畅通渠道,强化投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方正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举报电话:57116213或57116589)、电子邮箱及地址(fzxgsb@163.com),建立健全受理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实行领导负责、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制度,并责成专人办理。
(五)严查案件,实施问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县改善办将重点查处,特别是对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信访受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线索严查快办,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科所队(站)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和企业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查处,严肃追责。按“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各执法主体单位因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重视,监督检查不到位,发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方正县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