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方纪通[2015]2号
关于“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纠正“四风”工作,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县纪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2015年7月和8月,方正县方正镇政府民政办干部李桂清两次为儿子操办婚宴,宴请220余人,未如实报告,违规收受礼金6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违规礼金被退还。
2、2015年8月,方正县松南学校校长隋传忠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9月,方正县宝兴林场东方红营林站站长万希杰对每名入山采蘑菇人员进行收费5元,共违规收费591元。万希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营林站站长职务,责令退返所收钱款。
上述案件的发生,说明“四风”问题存在顽固性和反复性,“顶风上”现象依然多发,树倒根在,传导压力不够、不到位,也说明“四风”面上好转,“不敢”的氛围初步形成,但距离“不能”、“不想”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纠正“四风”,关键在于抓常、抓细、抓长,必须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将失信于民,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党员干部要以咬住不放、决战到底的韧劲,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始终绷住劲、不发散,自警、自省、自廉,坚守纪律底线,自觉与“四风”问题作斗争,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查处“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抓早抓小,从严从快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重点问题,要“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增强提醒和震慑效果,取得让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满意的成效。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正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