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5-12-25

 

 

方纪通[2015]3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通报如下:  

12015823,方正县得莫利镇吉兴村村委会会计郭秀娥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宴请9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6500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1122日,方正县人民法院刑庭司机周洪军驾驶单位公车买大米,县法院予以辞退处理。

上述案件的发生,说明“四风”问题存在顽固性和反复性,“顶风上”现象依然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抓常、抓细、抓长,必须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一旦反弹,将失信于民,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党委(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继续狠抓节点,盯住具体问题,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全县党员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苗头性问题快速反应,露头即纠,对那些无视纪律,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责任追究力度越大,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坚决防止“四风”回潮,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正县监察局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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