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方纪通[2015]4号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的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通报如下:
1、
2、2005年、2006年,方正县望江粮库副主任杨伟用1796元违规核销食堂招待费。2015年8月杨伟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3、2010年至2015年,方正县松南乡原红旗小学校长高春燕坐收坐支1.05万元,用于教师会餐。2015年12月,高春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0年,方正县会发镇城建科员付建民违规收取房产证手续费1.665万元,其中6385元用于招待费。2015年12月,付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2年、2013年,方正县会发镇会发村会计张庆文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2015年10月,张庆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7、2012年、2013年,方正县会发镇会发村党支部书记罗世双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2015年9月,罗世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
9、2013年末,方正县会发镇福德村党支部委员张跃武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2015年12月,张跃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
11、
12、2012年至2013年期间,方正县进修学校校长高志臣违规公款吃喝。2015年8月,高志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2011年1月,方正县天门乡天门村党支部书记鲍世军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2015年10月,鲍世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2012年1月,方正县文体局原局长梁军违规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2015年12月,梁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
16、
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一要严明纪律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六项纪律,做到“十个严禁”。
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
三要严格刹风整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严格刹风整纪。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正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