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正县纪委每季度听取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6-05-04

 

 

方纪发〔20168

 

关于印发《方正县纪委每季度听取

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纪委(纪检组):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按照方正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县纪委决定每季度听取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党总支)、纪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汇报,现通知如下:

一、汇报人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总支)书记。

二、汇报内容

1、各党委(总支)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

2、各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3、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三、汇报时间

拟定于下季度的前两周召开专题会议,分两组听取汇报。

第一组:方正镇党委、会发镇党委、大罗密镇党委、得莫利镇党委、天门乡党委、宝兴乡党委、德善乡党委、松南乡党委、县林业党委、县农业党委、县畜牧党委、县水务党委、县农机党委、县供销党委、县卫生党委、县教育党委、县商务粮食党委、

第二组:县交通党委、县人社党委、县公安党委、县住建党委、县财政党委、县市监党委、县电业党委、县国税党总支、县邮政党总支、县国土党组、县地税党总支、县通信公司党总支、信用联社党总支、县机关工委、县工信党委、县开发区党工委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党委、纪委按照汇报内容的要求,全面认真总结季度“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深刻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请各党委、纪委于每季度末将书面汇报材料由主要领导签字后交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版发到fzjwdfs0451@163.com邮箱。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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