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方改办发[2016]1号
关于印发《全县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直各单位:
经县纪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全县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方正县改善经济发展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0日
全县开展整治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哈发[2016]6号)文件精神,大力提升窗口及服务部门效能,有效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省视察和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发展环境问题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从加强窗口单位管理入手,集中整治窗口及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寻租设障、以权谋私;效率低下、不按时办结;勒拿卡要、推诿扯皮、侵害群众企业利益等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查处力度,对不尽责、乱作为的干部以及失察失管的领导严格追责问责,充分调动干部奋发有为、勤政廉政积极性,为实现方正县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分工
(一)加大窗口服务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开展窗口及服务部门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制度执行、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四方面情况进行检查。1.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等“八项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改进作风情况。重点检查工作流程和审批事项、投诉举报电话的公示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3.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4.廉洁守纪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勒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以上由县改善办牵头负责,县直机关工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各县直单位配合)
(二)提升行政效能,积极探索推行“行政许可超时默许制”充分调研,摸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我县行政许可机关及管理相对人意见,了解目前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申请人的诉求及呼声,使拟制定的“行政许可超时默许制”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综合各部门意见,选择有条件的部门进行模拟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待条件成熟后,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以上由县法制办牵头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三)实施窗口办件全程监控。在服务窗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投诉可追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提前预警功能。通过软件监控,采取“红黄绿”灯闪烁提示,实现自动超时报警功能。2.全面覆盖功能。通过设备、设施等控制,中心大厅窗口单元位置全部设置全程监控设备和音频录制设备,全程清晰抓拍特写,全程音像录制。3.后台控制功能。通过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和后台人工监控办件情况,掌握办件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上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县直单位配合)
(四)坚决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纠风直通车”监督平台及信访专项举报电话57116589作用,及时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服务窗口的投诉,对影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对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效率低下、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形象恶劣的问题,查证属实的,对窗口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先行免职,同时进行严格问责并予以曝光。(以上由县改善办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明察暗访。由县改善办牵头,县直机关工委、县法制办配合,组成明察暗访组,从2016年6月上旬开始进行明察暗访。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6月初—9月底),集中对行政审批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第二阶段(10月初—11月底),集中对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第三阶段(12月初—12月中旬)对明察暗访工作进行总结。
2.督促整改。对各阶段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并采取下发“工作提示”或“整改通知单”等方式,及时通知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改善办。
3.重点查处。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线索,交由县纪委案件管理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4.抓正反典型。对窗口单位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总结,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对反面典型,要挑选典型案例在媒体曝光,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改善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改善窗口服务环境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全程参与、协同推进,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提升行政效能。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创新检查方法,抓好改善窗口单位及服务部门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工作有目标,监督有手段,规范有成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每月25日前,向县改善办报送当月开展检查工作情况(县纪委4025室,邮箱:fzxgsb@163.com)。同时,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一批影响窗口单位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的突出问题,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窗口审批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三)发挥职能,快查严处。要建立长效责任机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窗口单位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伪作为影响招商引资、阻碍企业发展等破坏发展环境的事件不姑息、不护短,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有诉必查,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基础上,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