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正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 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推进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02

 方纪发[2017]2

 

关于印发《方正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

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现将《方正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方正县委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17424

 

 

方正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

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确保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哈纪办发[2017]12号)和《方正县2017年开展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城乡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发[2017]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推进方案。

一、宣传工作

(一)工作任务。

1、县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负责全县的专项整治宣传报导工作。

2、各乡镇纪委负责本乡镇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二)工作步骤。

整体宣传工作时间为:412日至630日。

1、广泛开展宣传。县纪委组织宣传部和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新闻网络媒体不间断、持续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整治的时间、重点内容,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县纪委组织宣传部要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方正纪检监察网站上定期公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县营造良好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2、及时跟踪报道。县纪委组织宣传部要对专项整治自检自查、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专项督查督办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及时进行跟踪报导,让群众更多的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

(三)相关要求。

1、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开展整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宣传,做到无死角死面,让家家户户都知道专项整治的时间、重点内容和举报方式。

2、县纪委组织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各乡镇的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并及时将正反典型和经验做法对上进行报道。

3、各乡镇每月25日前将宣传情况上报县纪委组织宣传部;县纪委组织宣传部于每月26日前将全县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情况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八个乡镇党委书记     

责 任 人:八个乡镇纪检书记   

二、自检自查工作

(一)工作任务。

1、各乡镇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负责开展好本辖区各村的自检自查工作,坚决不走形式,力争工作质效。

2、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分别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粮食直补、低保领域问题整治进行培训、指导、政策解读和督导检查。

(二)工作步骤。

1、制定方案(424日至427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自检自查推进方案。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要结合本行业制定指导检查、督导方案。

2、开展培训(424-428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要分别组织八个乡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培训,对两个领域相关政策和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关政策指导,帮助各乡镇领会吃透关于农村集体土地违规发包和粮食直补、低保领域有关政策性问题。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两个执纪检查组人员要参加培训。

3、开展自检自查、督导检查(412日至514日)。各乡镇和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三个督导组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严格的自检自查和督导检查,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深入剖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健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相关要求。

1、检查范围。全县8个乡镇、67个行政村自检自查率要达到100%

2、及时报送。1)各乡镇于425日、5月和6月的14日、25日前,将自检自查情况报送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重要线索移交情况,同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每个乡镇在整治活动期间必须上报1篇高质量的案例剖析报告到县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2)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三个督导组要在425日、5月和6月的14日、25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送到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重要线索移交、分析所发现问题的特点及成因,认真总结和剖析,同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每个督导组在整治活动期间必须上报1篇高质量的案例剖析报告到县专项整治领导办公室。(3)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方面,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汇总归类,按程序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要对各乡镇和三个督导组上报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问题产生的特点及成因进行认真总结和剖析,将典型案例进行上报。

(四)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八个乡镇党委书记和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主要领导

责 任 人:八个乡镇纪检书记和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的相关人员

三、执纪检查工作

(一)工作任务。

成立两个执纪检查组,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纪委等抽调人员组成,在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开展执纪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执纪检查时间为:425日至620日。

1、重点围绕专项整治两个方面8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拓宽信访渠道、乡镇自检自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主动收集和发现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和容错免责机制,做到快查快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各执纪检查组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及时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重点检查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自检自查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能否提供自检自查形成的有关台账、数据和报告,对不能按要求进行的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重点检查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情况,查看整治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是否人人知晓。

(三)相关要求。

1、实地检查。执纪检查组要深入乡镇采取随机抽村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采取受理群众举报、查阅相关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好源头治腐工作;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整治实效。

2、通报曝光。执纪检查组要定期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自检自查工作情况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

3、严肃追责。执纪检查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线索“零”报告、问题“零查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乡镇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

4、及时上报。执纪检查组要将各乡镇的正反典型和经验做法,针对涉案问题,深入分析特点及成因,认真总结和剖析,每个执纪检查组要上报2篇典型案例剖析报告;相关报表、工作总结和案例剖析材料要及时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

第一执纪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方正镇党委、大罗密镇党委、得莫利镇党委、松南乡党委的专项整治工作。

  长:孟宪辉

  员:高振全  李殿友  孙长富  焦广明

第二执纪检查组:负责督导检查会发镇党委、天门乡党委、宝兴乡党委、德善乡党委的专项整治工作。

  长: 

  员:    李国栋      刘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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