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5-26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纪检组):

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改善办《关于做好2017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通知》(哈改办发[2017]1号)和县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发展环境的意见》([2016]5号)文件精神, 凝心聚力打造我县振兴发展的好环境,现将做好2017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对县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县改善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以县政府确定的大项目为重点,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等方式,对涉企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执法、服务等行为,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效率,开辟项目绿色通道,打通“最后一公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资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二是强力推进窗口单位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哈发20166号”文件关于“加强窗口单位管理”的部署和要求,县改善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工作。要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内部通报、媒体曝光、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将检查重点向服务窗口及基层科、所、队延伸,重点对四方面情况进行检查。1.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等“八项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改进作风情况。重点检查工作流程和审批事项、投诉举报电话的公示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3.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4.廉洁守纪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勒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坚决对窗口单位人员推诿扯皮、滥用自由裁量权等“微腐败”问题进行查处,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加大曝光力度,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领导的责任,督促其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加大发展环境问题执纪审查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走访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工程项目、审批项目等途径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职权行为,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尤其是对省、市领导交办的破坏发展环境问题线索,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二、抓好两个机制建设。一是继续抓好企业网格化监督服务机制建设。通过推进全县企业网格化监督服务机制建设,实现对重点企业网格化定位,更好地发挥企业在发展环境整治中的监督作用。运用走访、座谈、电话巡查、建立企业联系点等方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企业发展排阻清障,提供良好服务。二是继续抓好改善环境工作会商机制建设。对企业反映的涉及法院、检察院,“三权”在上的国税、地税部门和银行、通信等窗口单位,以及水、电、气、供暖等单位的复杂难点问题,由县改善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会商推进问题的解决。

三、加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切实加强县直部门(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监督服务、明察暗访、执纪审查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信息共享、重要线索督办等制度,通过制定方案、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常抓不懈,确保取得新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中先进经验做法、先进典型事迹、典型案例剖析。各部门各单位每月20日前要向县改善办(4027室)报一次工作进展简要情况,按时报送半年总结、年终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县改善办邮箱:fzxgsb@163.com)。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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