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方正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监督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纪委;不设党委的县直部门的考核,由县直机关工委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情况。
1、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分值设置:每召开一次会议0.5分,共2分。
评分依据:召开会议纪要、记录,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影像资料等。
2、成立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部署。
分值设置: 4分。
评分依据:成立领导小组文件,责任分工文件等。
3、层层签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责任状,有效形成压力传导。
分值设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1分,班子成员同各战线签订责任状 1分,共2分。
评分依据:签订责任状
4、有计划开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做到开展工作有方案,推进工作有节点,整改工作有成效。
分值设置:共4分。
评分依据:工作方案、推进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等材料。
5、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同级纪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汇报,并在工作中做到“四个亲自”。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要定期向同级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和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分值设置:党委主要领导每次听取汇报0.5分。纪委主要领导每上报、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0.5分,共2分。
评分依据:汇报工作材料、记录、影像资料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情况。
结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开展,对照六大纪律,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分值设置:梳理完善一项工作制度1分,共5分。
评分依据:形成制度文献。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情况。
1、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分值设置:共2分。
评分依据:宣传工作方案、计划等材料等。
2、定期召开党政工作会议,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精神进行及时传达。
分值设置:每召开一次会议0.5分,共3分。
评分依据:召开会议纪要、记录,传达文件材料、领导讲话文件,影像资料等。
3、结合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宣传教育,营造浓郁氛围。
分值设置:每开展一次宣传活动2分,共6分。
评分依据:开展基层宣传活动影像资料等
4、及时总结本党委(党总支)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成功经验做法,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分值设置:每被采纳一篇信息1分,共5分。
评分依据:被采纳信息情况等。
(四)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完成情况。
1、按要求上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报表。
分值设置:共4分。
评分依据:漏报一次扣1分。
2、按要求上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方案等文件。
分值设置:共2分。
评分依据:漏报1次扣1分。
3、按要求设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图版,设立谈话室等。
分值设置:共4分。
评分依据:实物设置,少一项扣2分。
(五)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
1、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分值设置:共10分。
评分依据: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记录等有关材料。
2、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分值设置: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责令整改、初步核实了结的1次1分,不超过30分。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每一起自办案件5分。不超过15分,共45分。
评分依据: 谈话笔录、分析报告、有关规程材料、影像资料;立案决定书、处理决定书等。
(六)作为试点迎接县级以上检查、学习、参观情况。
此项考核任务作为考核加分项目,作为试点每完成一次县级以上检查指导工作加2分。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考核工作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
考核方式
半年考核在7月进行。由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半年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年终考核在12月进行。1、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党委(党总支)党组主要领导一年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2、查看资料。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党委(总支)、党组全年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3、个别谈话。考核组同被考核党委(党总支)党组部分干部进行谈话,谈话人员包括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乡镇党委要包括村“两委”干部。
综合评价
每次考核结束后。县委党廉办对各考核组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汇总,作出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向县委汇报。
县直机关工委所属支部(总支)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考核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具体负责,并将考核结果向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考核分值和等次
对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1—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分为“差”。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方面发生重大问题,因工作不到位、未能依法依纪迅速妥善解决,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凡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的,实绩考核不能评为“实绩突出”。
(三)年度考核评为“差”等次的,由县纪委对该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该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等次的,由县纪委对该班子主要负责人和该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向县委提出组织调整建议。
(四)在落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方面严重失职或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恶劣的班子成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五)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通报相关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机构
这次考核在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广军
副组长:管世新、邹 丽
成 员:孟宪辉、李学德、李明、荆珂荣、刘志明
七、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对待考核。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认真总结成绩,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二)要严肃考核纪律。一是考核组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考核情况。二是考核组成员应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三是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县领导工作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处理。四是考核组不准在考核单位就餐,不准接受考核单位的土特产品和购物卡等物品,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方正县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