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遏制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隐形变异等“四风”顽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06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党(工)委(总支)、党组,纪委、纪检组;县直各部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明显收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目前接到的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来看,违规操办的情况仍然存在,规避组织监督“耍花招”,改头换面、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的行为时有发生,禁而不绝。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遏制当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隐形变异等“四风”顽疾,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动全县作风整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教育,重申纪律规矩
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重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学习市纪委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哈纪发[2017]3号),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通过教育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深刻认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危害性,严守底线,不越雷池,带头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
二、严监督,突出重点人群
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人群,带头按照《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办事,严格执行申报、报告制度,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审批和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其申报一套、操办一套;结合八、九月是办“升学宴”的高峰,“十一”“中秋”是办“婚宴”的高峰等实际情况,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放,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三、严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四风”顽疾,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对“披隐身衣”“穿马甲”等企图规避组织监督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对未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该提醒而不提醒、该约谈而不约谈的,将按照“一案双查”、“一问三责”要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四、严曝光,确保警钟长鸣
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屡禁不止的单位,快查快处快报,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央的决心,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打消其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