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集中整治 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纪发【2017】**号
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集中整治
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总支)、党组,县委各部委办局:
现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
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的通知》和全市作风整顿活动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营造文明规范的广告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和内容
专项治理从2017年10月13日开始,至
(一)在新闻媒体发布广告方面
1.违反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的《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不落实广告审查员初审、广告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复审、媒体分管领导终审制度的。
2.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
3.发布以“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虚假推荐、证明广告,以及发布夸大产品功效、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的。
4.发布“高回报、无风险、保收益”等投资或金融广告的。
5.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广告,超出规定时长的。
(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督管理方面
6.不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理群众关于虚假违法广告的投诉、举报,或不告知投诉、举报人的。
7.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监督处罚不力的。
8.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不责令停播、不处罚或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的。
9.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作出处罚后,不将结果通报移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其他部门履行职责方面
10.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中医药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广告审查责任的。
11.对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企业及产品,卫生等相关部门不依法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暂停广告发布业务等处罚措施的。
12.新闻出版广电等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和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的媒体以及相关责任人,不依规依纪予以处理的。
二、职责分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把关口,严格履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推动我县广告秩序根本好转。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要履行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处重大典型违法广告案件,曝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广告监测以及案件查处等情况。同时,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审查,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管等措施。
(二)县委宣传部,指导和监督媒体在广告活动中加强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督促网信办指导督促网站严格落实广告审查相关规定,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
(三)县公安局纪委,督促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查办重大涉嫌虚假广告犯罪案件。
(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纪委,要严格审查医疗广告,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将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并审查中医医疗广告,对屡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依法处理。
(五)县文体广电局、县广播电视台,监督指导媒体单位落实广告审查责任,健全广告审查制度,清理整治各种利用健康养生类节(栏)目、专版和新闻报道等方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对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的媒体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县教育局纪委,要引导、促进本领域产品和服务广告的健康发展,配合市场局甄别非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广告活动,维护防范和化解本领域广告风险,维护正当权益和市场秩序。
(七)县交通运输局纪委,要指导交通运输工具广告的设置建设和管理,承担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公交车广告设置发布工作;交通运输局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内容违法广告及时提供已经审批发布单位相关信息,予以配合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将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信息通报市交通运输局,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履行相关手续,予以撤销广告发布;对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企业,将停止公交车广告发布业务。
(八)县住建局纪委,要督促住房和房产管理部门依据本领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促进本领域产品和服务广告的健康发展,配合市场监管局甄别非法广告活动,依法维护防范化解本领域广告风险,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和市场秩序。
(九)县城市管理局,要加强对全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活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户外移动广告的设置、规划和审批工作及户外广告施工和设施维护的监督。县城市管理局应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的内容违法广告及时提供已审批广告发布单位的相关信息,予以配合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将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信息通报县城市管理局,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提请县城市管理局撤销已发布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十)县农委纪委,要依据本领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促进本领域产品和服务广告的健康发展,配合市场局甄别非法广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广告活动,维护防范和化解本领域广告风险,维护正当权益和市场秩序。
(十一)县商务粮食局纪委,要依据商务领域方针、政策,引导、促进商务领域产品和服务广告的健康发展,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打击虚假广违法广告工作。
(十二)县旅游局,要提供旅游景(区)点、旅馆、旅行社、旅游餐馆、旅游购物、旅游车船、旅游(文化)娱乐等相关标准,及时提供广告发布单位的相关信息,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旅游服务广告的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将查处的虚假违法广告信息通报县旅游局,对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情节严重的,提请县旅游局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等处理,规范旅游服务机构经营活动,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十三)县发改委,督促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金融市场的科学有序发展,引导、促进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广告服务的健康发展,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甄别非法金融广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广告活动,依法维护防范和化解金融广告风险,依法维护金融机构正当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刘广军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邹 丽 县纪委副书记
董炯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孟宪辉 县纪委常委、驻方正镇纪工委书记、监察
分局局长
李学德 县纪委常委
李 明 县纪委常委、驻会发镇纪工委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张 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书记
陆海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乔志茹 县教育党委副书记
黄江波 县公安党委纪检书记
张晓丹 县交通运输党委副书记
秦雪岩 县住建党委纪检书记
王立武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福娟 县农业党委纪检书记
刘春宇 县商务粮食党委纪检书记
冯金库 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殷 杰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欧阳江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党委副书记
韩明君 县旅游局局长
杨承林 县发展局副局长
李玉新 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曹冬颖 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程 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志明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丽兼任办公室主任,董炯昶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到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县纪委党风室联系人:刘志明,电话:57116033;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丽,电话:13234512028。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自检自查阶段(10月13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于
(二)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阶段(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半个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线索“零报告”、问题“零查处”的单位和部门,县纪委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实地督办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总结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纪委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从加强作风整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有关单位纪委和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具体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纪委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条线结合,对监管的新闻媒体和各类媒介加强源头管控,分段治理,强化领域监管。各单位要密切沟通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和督导检查力度,按职责分工搞好案件线索移交和反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有关单位纪委和相关部门要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对有令不行、不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12388、57116213。各部门也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受理方式,安排专人值守,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
(四)严肃查处问责。各有关单位纪委和相关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依规依纪、从速从严处理,发现的问题线索、查处结果和典型案例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专项治理督查组对查获的事实线索,将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反馈,统一处理。涉及省市级媒体的向省市级对口行业主管部门移送,并报市纪委备案。
(五)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专项整治结果,将分段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建设,强化专项治理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六)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县市场监管局每月将国家大数据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各成员单位;二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及时将案件线索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办,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建立案件查办结果反馈备案制度,市场监管部门案件办结后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报县纪委备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广告源头管控和监管履职不力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由县纪委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