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 “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着力整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7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严明“五一” “端午”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着力整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委、纪委(纪检组):
   2018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绷紧作风监督这根弦,坚持好做法,亮出新招数,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红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春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或土特产;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利用职务影响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积极主动作为,持续传导压力,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抓敢管、严抓严管,扣紧责任链条;要发挥“头雁效应”,带着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过节,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更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牢牢看住节日期间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坚决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一是要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餐饮行业、娱乐场所、景区、鱼池、礼品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暗访检查;二是要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媒介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危害;三是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和省纪委近期集中通报曝光的3批典型案例;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四风”问题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五是要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审查重点,优先处理,一个都不放过;即使情节轻微,也要及时约谈提醒,责令说明情况、作出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一问三责”,不但要追究违纪者本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
为推进两节期间整治“四风”工作,营造廉洁过节良好舆论氛围,各党委(总支)纪委、纪检组要继续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举报途径,发动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五、落实值班报告督办制度
各党委(总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快速反应、积极回应。严格落实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将节日期间收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处置情况上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党委(总支)、党组要于5月7日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贯彻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县纪委(党风室4019室)。
举报电话: 57116213(方正县纪委)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正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下载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