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  专项执纪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机补贴  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  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纪办发[2018]10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
专项执纪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机补贴
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总支),县直各部委办局:
现将《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方正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狠抓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我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监督问责工作。严厉整治重集中、轻民主,重开会、轻落实,重发文、轻效果,重口号、轻行动,重近期、轻远期,重显绩、轻潜绩,重典型、轻一般,重招商、轻培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决不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长蔓延。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持续净化党风政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为我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贯彻落实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但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个别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
(二)调查研究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单位搞形式、走过场,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无论什么调研主题,去的是同一条路线、访的是同一批对象、听的是同一套说辞,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
(三)服务群众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单位表面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门好进、脸好看”,但还是“事难办”,将过去的“管卡压”变成了现在的“推绕拖”;有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有的政府网站更新的内容主要是领导活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几乎成为僵尸栏目。
(四)项目建设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而不考虑客观实际,“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奖状一屋子,工作还是老样子”。重点查处县政府重要项目工程违规发包和工程质量的问题。
(五)召开会议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一些地方无论什么会议都要层层重复开,一个接一个,检查评比走马灯,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落实。
(六)改进文风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地方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内容不是来自调查研究,而是源自抄袭拼凑。
(七)责任担当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领导干部“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甚至层层往上报、层层不表态。
(八)工作实效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各乡镇和各部门扶贫攻坚等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
(九)履行职责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部门热衷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试图让下级的“责任状”成为自己的“免责单”。
(十)对待问题方面。重点发现和查处有的党员干部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知情不报、听之任之,甚至在组织向其了解情况时仍不说真话;对巡视发现移交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
三、执纪监督组划分
为全力落实市纪委《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县纪委依据《关于纪检监察室及驻中心乡镇纪工委分管联系单位的通知》,成立了5个执纪监督工作组。
1、第一执纪监督组(第一纪检监察室)。分管联系单位为县工信党委、财政党委、畜牧兽医党委、人社党委、市监党委、商务粮食党委、农业党委、县农商行党总支,县烟草公司、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旅游局、县移动公司、县史志办、县招商局、县发改局、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农调队。
2、第二执纪监督组(第二纪检监察室)。分管联系单位为开发区党工委、县住建党委、县公安党委、县林业党委、县电业党委、县国税党总支、县邮政党总支、县机关工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信访办、县档案局、县妇联、县科协、县统计局、县城管局、县外事办。
3、第三执纪监督组(第三纪检监察室)。分管联系单位为县交通党委、县卫计党委、县水务党委、县教育党委、县供销党委、县国土党总支、县农机党委、县地税党总支、县联通党总支,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审计局、县老干部局、县审批中心、县气象局、县政法委、县广电局、县水产局。
4、第四执纪监督组(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分管联系单位为方正镇、大罗密镇、得莫利镇和松南乡。
5、第五执纪监督组(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分管联系单位为会发镇、德善乡、天门乡和宝兴乡。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历时半年,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21日)
县纪委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要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执行监督责任,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营造舆论声势氛围,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各单位于5月21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经执纪监督组审核后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6月30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总支)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治理重点中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以及年初以来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有关通报,认真梳理本单位突出的表现形式,从调查研究、规划立项、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检查考核、政务公开、审批监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实际工作入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逐项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台账、数据和报告,及时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各部门要于6月25日前,将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上报县纪委监委对应执纪监督组,审核后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督查问责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县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认真复核自查结果,实行全覆盖,自查率达100%。尤其针对扶贫、治污、窗口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从“最后一公里”倒查,坚持问责推动,将压实“两个责任”贯穿始终。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线索“零报告”,问题“零查处”的乡镇和部门,要通过深挖细查,发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组要于每月25日前,将督查问责工作进展情况书面上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县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组要结合联系乡镇、部门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初评意见。对于各类疑难问题和客观存在的困难提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要指导被联系乡镇、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专项治理综合评定结果将量化纳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年度政治生态考核指标体系。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邹 丽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孟宪辉 县纪委常委、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李 明 县纪委常委、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李玉新 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曹冬颖 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 程 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志明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高振全 县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志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汇总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拓宽线索渠道。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来信、来访第一时间受理处置;畅通举报热线,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电话:57116213,安排专人值守;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信访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反映问题,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
(二)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用好“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直查快办,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对专项治理中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各单位专项治理中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约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各执纪监督组要组织专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归纳整理,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按照时间规定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排查问题线索、开展明察暗访等情况,及时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定期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凡是查实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件,都要深入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专项治理结果,分阶段公开通报,起到查处一案、问责一批、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
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专责机关监督作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城镇交通秩序,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时间和内容
从5月初至7月末,在全县开展机动车停车场方面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下列行为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
(一)未经审批私自画线、擅自设立“黑停车场”问题;
(二)不明码标价,或超过主管部门定价乱收费问题;
(三)收费人员良莠不齐、服务质量低劣问题;
(四)停车场层层转包、管理混乱问题;
(五)公务人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说情打招呼、干预执法,甚至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六)停车场收费资金末纳入财政集中管理等问题。
三、工作组划分
为全力落实市纪委关于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要求,依据县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室及驻中心乡镇纪工委分管联系单位的通知》,成立2个执纪监督组。工作中涉及问题线索具体工作,执纪监督组之间要互相支持,可协同作战,涉及其它纪检监察室的,相关纪检监察室要全力配合。
1、第一执纪监督组(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涉及联系单位为方正镇、大罗密镇、得莫利镇和松南乡。
2、第二执纪监督组(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涉及联系单位为会发镇、德善乡、天门乡和宝兴乡。
四、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5月7日—5月31日)。有关执纪监督组结合联系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有关部门纪委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和监督本部门履职尽责。县纪委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57116213。相关部门纪委要组织本部门开展自检自查,针对管辖停车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摸排情况报各相关执纪监督组,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监督问责(6月1日—6月30日)。各执纪监督组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问责。一是明察暗访。组织城管、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对全县重点区域停车场使用管理情况现场检查。二是专项检查。围绕公安交通、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机动车停车场方面的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问题线索,推进问题整改,并把发现的问题线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对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通报(7月1日—7月31日)。对执纪监督工作进行综合汇总,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邹 丽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孟宪辉 县纪委常委、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李 明 县纪委常委、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刘志明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高振全 县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志明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汇总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各有关执纪监督组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各纪委(纪检组),传导到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贯彻部署、履职尽责,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实行工作月报制度,各执纪监督组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强化担当。要采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方式提高执纪监督质量,注重把握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做到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
三是营造氖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及时上报,不能擅自处置,更不能隐瞒不报。对于执纪监督人员跑风漏气、私存线索等违纪问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关于开展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
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专责机关监督作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时间和内容
从5月初至8月末,重点开展农机补贴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下列行为:
(一)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问题;
(二)伙同农机供应商、农机合作社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问题;
(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四)与监管服务对象有不正当利益往来问题;
(五)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特别是在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不认真核查核实、把关不严等问题;
(六)在项目审批、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工作组划分
为全力落实市纪委开展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专项执纪监督工作要求,依据县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室及驻中心乡镇纪工委分管联系单位的通知》,成立2个执纪监督组,工作中涉及问题线索具体工作,执纪监督组之间要互相支持,可协同作战,涉及其它纪检监察室的,相关纪检监察室要全力配合。
1、第一执纪监督组(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涉及联系单位为方正镇、大罗密镇、得莫利镇、松南乡,农机党委。
2、第二执纪监督组(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涉及联系单位为会发镇、德善乡、天门乡、宝兴乡,财政党委。
四、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7日--5月31日)。各执纪监督组结合联系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公开举报渠道。县纪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57116213。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受理方式,同时要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监督问责阶段(6月1日-- 7月31日)。各执纪监督组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问责。一是以开展专项检查方式,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等负责农机补贴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排查问题线索,推进问题整改。二是按照市纪委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区(县)顺次交叉检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检查。三是各执纪监督组将发现的问题线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通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对执纪监督工作进行综合汇总,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执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邹 丽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孟宪辉 县纪委常委、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李 明 县纪委常委、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刘志明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高振全 县纪委组织和宣传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志明兼任,负责综合、协调、汇总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是精心组织。县纪委监委要统筹协调、履职尽责,组织精干力量参加并配合做好顺次交叉迎检工作,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执纪监督组要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级纪委,传导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各乡(镇)、有关部门纪委要结合职责,配合执纪监督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执纪监督组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敢于担当。要多措并举,以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方式提高执纪监督质量,主动把握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
三是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严肃纪律。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面及时上报,不能擅自处置,更不能隐瞒不报。对于执纪监督人员跑风漏气、私存线索、请托说情、以案谋私等违纪问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