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方正县纪委2018年党风 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方纪办发[2018]13号
关于印发《方正县纪委2018年党风
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工)委(总支)、纪委(纪检组):
现将《方正县纪委2018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各纪委(纪检组)请将学习落实情况于2018年6月7日下班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方正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方正县纪委2018年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
2018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县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在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不断深入,全面构建大监督、强问责、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体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在查找发现“七个有之”、“两面人”、山头主义等问题上发力,坚决抵制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问题。加强分析研究,筛选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二)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严肃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虚伪应付、实不作为问题,保证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纠正奉行好人主义、只咬耳扯袖、不红脸出汗问题,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四)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全面实施“34515”工程,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34515”即:“3”,是建立县委、基层党委、各支部三级组织机构;“4”,是制定县委、纪委和组织、宣传部门的责任清单;“5”,是完成五个方面工作任务,即从严抓思想,突出筑牢“四个意识”;从严抓管党,突出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从严抓吏治,突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从严抓执纪,突出推动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从严抓宣教,突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是建立1套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成效的考核细则;最后一个“5”,是通过实现“四个意识”更加牢固、领导班子更加团结、选人用人更加公正、正风反腐更加深入、社会风气更加优良五项指标,检验我县政治生态建设成效。
(五)开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效检查考核。协助、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起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对各党(工)委(总支)政治生态建设成效检查考核,对破坏政治生态、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组织签订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工作责任书,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从解决我县政治生态最突出问题着手,严肃查处破坏政治生态行为,提高干部的满意度和群众的获得感,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以永远在路上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一)深入整治隐形变异“四风”。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以上率下夯实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狠抓关键节点,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继续重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等增量较多的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深挖细查、定点突破,重点关注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虚列公款开支、以亲属名义操办宴席、利用社会资源铺张浪费等比较突出的表现,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复燃、卷土重来。
(二)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治理。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切实解决“八重八轻”等突出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坚持把通报曝光作为重要手段,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和震慑威力。
(三)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33613”工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从“少数党组织管”转变为“全体党组织管”,从“管少数党员”转变为“管全体党员”,从“抓大放小”转变为“抓早抓小”。第一种形态,突出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推进真抓真管常态化;第二种形态,突出组织手段运用,重点推进综合处理多样化;第三种形态,突出“断崖式”处理,重点推进警示震慑严厉化;第四种形态,突出纪法衔接,重点推进工作配合协同化。
(四)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监督问责工作。协助抓好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全程督查、正风肃纪、追责问责工作。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抽查检查,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回避问题、冷硬横推等现象,严肃查处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吃拿卡要甚至向企业施压要“好处”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三、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强化综合协调。按照《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完善信息、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机制,强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情况汇总分析。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要求,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执纪。围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扶贫项目绩效、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干部作风等方面,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
(三)强化督办督查。强力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查处不力的,深入一线进行督查。开展2015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回头看”,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情况分析、综合指导。与政法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做好问题线索的深入挖掘、梳理汇总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二)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监管责任、农机补贴综合监管责任、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弄虚作假、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套取骗取农机补贴等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巩固扩大成果。
(三)整治特权导致的社会不公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子女入学、职称评定、提拔晋升、工作调转、就业等方面显失公平问题,找准病灶,深挖根源,严肃查处。
五、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推动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通过部署推动、约谈督促、听取报告、实地调研、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各地各部门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工作延伸到基层,有效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二)强化党内问责。突出政治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敢于较真碰硬,强化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问责。将党内问责与各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对整治“四风”问题不力、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失职失责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实施“双问责”。
(三)深化党内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常态化。
六、强化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
(一)加强重点领域责任追究工作。妥善受理和处置移交的领导干部问责问题线索,涉及多领域、多行业的,要做好牵头协调、督办指导、综合汇总等工作。认真梳理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防控秸秆焚烧污染不力等失职失责行为,加大督办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追究工作。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综合协调、处置情况上报等工作,督促地方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尺度统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相互配合、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七、完善工作载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强化统筹协调职能。按照构建网格化执纪监督体系的要求,积极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执纪监督部门具体落实推进的组织体系。强化对全县执纪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督促相关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加强执纪监督工作情况综合研判,研究新问题,反映新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加强数据统计和案例报送。进一步完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对数据统计工作的审核把关和具体指导,对数据报送不及时、不认真负责、明显错报漏报以及案例质量不高的,予以通报批评。完善与案件监督管理、执纪监督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做好全县数据汇总统计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宪法、监察法等法律知识,提高专业素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始终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履职到位、作风优良、自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