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究方正县运输管理站违规收费 “私设小金库”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0

                       关于追究方正县运输管理站违规收费

“私设小金库”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督促各级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正风肃纪,现将方正县运输管理站违规收费和“私设小金库”问题“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12月,方正县运输管理站成立GPS车辆监控系统管理中心,监控中心成立后,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让》便进行收费,并单独设立会计账簿,私设“小金库”。2018年10月9日,方正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运输管理站原站长吴士友等5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方正县交通局作为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内监督乏力,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时任交通运输党委书记冯德辉同志,时任交通运输党委纪检书记王海涛同志予以问责,对冯德辉、王海涛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希望各党(工)委(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深刻警醒,进一步压实落靠“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官敢严、长管长严,坚决防止本单位本部门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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