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房耗子”深挖“保护伞” 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打击“房耗子”深挖“保护伞”
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按照市委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专项整治行动回应群众期待、解决群众难题的统一部署,县委决定于2019年8月20日至12月30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在全县开展打击“房耗子”深挖“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倒买倒卖征收房屋,“贱买贵卖”,虚增成本额;办理假户口、假房照,虚增户口数;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多添加房门,虚增房屋数等“房耗子”干扰棚改项目动迁、倒买倒卖征收房屋、骗取动迁补偿款等扰乱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深挖彻查政治站位不高,将棚改工作等同于一般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不上心、不尽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阻碍棚改进程;在棚改过程中滥用职权、受贿索贿、刁难勒卡,搞权钱交易;与“房耗子”合谋,制作虚假证照、提高房产和资产评估价格、虚增项目骗取补偿金;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未履行审核职责,不认真排查就将不符合条件的房屋纳入到棚改房屋的背后“保护伞”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棚改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等问题。
三是对已完成征收的项目开展“回头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举报突出、矛盾问题集中的棚改区进行再走访、再梳理、再排查,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加大“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力度,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二、反映问题渠道
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县纪委监委: 57116213
县公安局: 57122922
县住建局: 57113577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针对上述专项整治内容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方正县打击“房耗子”深挖“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