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窗口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直各党组、党委(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六届七次和县纪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对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窗口单位要按照“时限短、流程简、效率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缩减办事流程,精简事项办理时限,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效能。
二、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缺勤或擅自脱岗离岗,上班时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上班时间上网娱乐、串岗聊天、玩手机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上岗期间要服务仪表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用语规范,积极主动、服务热情、举止文明。
四、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
五、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按章办事,遵章执行。
六、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业务过程中,不得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严禁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
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强化廉政建设,在办件过程中不得违反操作程序,故意刁难办事群众,不得徇私舞弊、损公肥私,要增强集体观念,自觉维护良好窗口形象。
各窗口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尤其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明工作纪律。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和为民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打造风清气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为我县加快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县纪委监委和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对各窗口单位采取“走流程”、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县纪委监委、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57116213,57116048。
方正县纪委监委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