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案始末
2007年10月,肖烨告诉赵红霞,他的公司——“香港华伦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亏损上千万,希望赵红霞作为“女朋友”到公司帮自己一把,但“恋爱关系”不许在公司里公开。进入公司后,赵红霞最初的工作没有底薪,收入完全依靠销售提成。“赵红霞还和另外一个员工到一个区的政府机关,逐家推销服装”,在智豪律师事务所张智勇、彭轶平律师会见赵红霞时,赵红霞告诉他们,那时候完全相信自己只是做服装销售的。
在肖烨的多种攻势下,赵红霞终于答应了肖烨。2008年1月,雷政富开始联系赵红霞。此后,肖烨指使赵红霞四次与雷政富见面,其中三次开房。
2012年11月下旬,互联网流传有关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的不雅视频。
2013年5月,重庆市纪委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等问题于2013年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
2013年5月在肖烨、赵红霞、严鹏、谭琳玲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被移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后,由该院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该案中作为“受害者”出现的雷政富和周天云二人,在被肖烨团伙敲诈勒索时,并非自掏腰包。
翻供
在庭审现场他还讲述了不雅视频始末。称与赵红霞是"恋爱关系","耍朋友",因赵想结婚,只是找肖烨帮其"摆平"赵。雷称其"之前向纪委交待的材料失真",不过检方随即举证对其予以驳斥。公诉机关认为,雷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雷政富让明某公司借给肖烨公司的300万元是借款,应属于民事纠纷,雷政富在其中仅起居中介绍作用,对该300万元借款没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的权利,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雷政富及辩护人对另两笔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提出异议。庭审期间,控辩双方举示了相关证据,证人范某、聂某(雷政富妻子)出庭作证,接受了法庭的询问和调查。
经过近7小时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编辑本段违纪处理
拟对雷政富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于1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中;南岸区原区委书记夏泽良已由司法机关另案处理;长寿区原区长韩树明涉嫌严重经济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其余18名党员干部因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中共重庆市委对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有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严格的程序,深入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和社会评判。受到处理的21名党员干部中,涉及党政干部15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