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三到位”
浏览量: 时间:2013年08月02日
二是处分决定送达到位。处分决定印制后,审理室一周内直接送达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并向受处分人宣布处分决定谈话,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盖章,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予以说明。
三是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审理室注意与被处分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党员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到位,执行部门需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上记明职务变动、工资变动和宣布、归档情况并加盖公章,确保党政纪处分对被处分人职级、工资、年度考核等方面的影响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