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出入私人会所、交通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参与赌博五个方面作风突出问题,进行阶段性专项整治,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宏伟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徐凤芝 县纪委副书记
副 组 长: 孟宪辉 县纪委常委
李学德 县纪委常委
李 明 县纪委常委
曹旭东 县监察局副局长
邹 丽 县监察局副局长
刘 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法制办、县广播电视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整治办):
主 任: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邹 丽 县监察局副局长
副 主 任:李学德 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
李玉新 县改善办副主任
刘金国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刘志明 县纪委宣教室科员
工作人员从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制办、县住建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受理举报、综合汇总、联络指导、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
同时,设立五个专项工作组,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和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时间、范围及分工
专项整治时间从7月份开始到年底,为期6个月。
(一)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突出问题。
行政执法领域:着重整治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到企业乱检查、乱处罚,利用职权对行政相对人勒拿卡要,对行政相对人办事推诿、刁难,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利用职权收要、赊借行政相对人钱物,报销费用,或者接收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消费和服务;对行政相对人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借执法之名勒卡企业,要好处、办私事;利用行政审批职权引导行政相对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在监督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滥施职权,或者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该查处不查处。
司法领域:着重整治司法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枉法裁判、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组 长:徐凤芝 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新兵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周志国 县政法委副书记
李玉新 县改善办副主任
(二)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突出问题。着重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场所以及其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组 长:邹 丽 县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金国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三)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着重整治党政机关车辆及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闯红灯、乱鸣笛、驾车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行为;不悬挂、故意遮挡、挪用机动车号牌,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不服从交警指挥,阻碍交通民警依法执行公务;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
组 长:于广生 县公安局政委
副组长:刘 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李德生 县交巡警大队教导员
李 军 县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金国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四)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着重整治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招标,或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假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的名义规避招标;操纵或者以暗示、授意、指定等方式影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擅自变更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要求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分包、转包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使用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操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申请人的确定或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后,违规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或者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允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为其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其交付使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组 长:管世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副组长:曹旭东 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承纲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国华 县发改局局长
张国军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杨承霖 县发改局副局长
陈占功 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云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隋先庆 县纪委检查一室副主任
李 程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人
李 景 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股长
赵颖春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科员
(五)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突出问题。着重整治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在宾馆、酒店、私人会所、洗浴、茶楼等场所参与赌博;贪污、挪用公款赌博或者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未经国家批准,以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在境内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参与境外赌场赌博,赌博输赢结算地在境内;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等便利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组 长:刘 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 坤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高振全 县纪委党风室科员
四、方法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党委(党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党纪党风和道德品行教育,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查改并举。
(二)开展专项举报。注重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县纪委举报电话:57116213。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处,件件有着落。
(三)实行两级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县和乡、(镇)两级联动快速反应处置机构,明确专人负责,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对举报反映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快查快结。
(四)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专项整治范围的所有问题线索由整治办集中管理,经领导小组同意,统一提出处理意见。对问题线索受理、管理、呈批、处置、归档等流程予以规范,明确保密等纪律要求。
(五)实行日汇总周报告月例会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每日将工作进展情况送整治办汇总,各乡(镇)、各部门每周报告一次专项整治情况,整治办每周要汇总情况向领导小组和市整治办报告,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同时,以简报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导落实。整治办要组成督导检查组,深入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明察暗访,不但要对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监督检查,还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七)严肃查处曝光。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工作开始后,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六、有关要求
1、切实落实责任。各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实行“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机制,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事人和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分别追责。
2、纳入责任制考核。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各党委(党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日常检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总成绩。
3、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的责任,找准法律依据,把握好政策,掌握好尺度,做到依纪依法,不偏、不激。同时要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整治工作有关要求。
附:1、全县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和司法不公问题工作方案;
2、全县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工作方案;
3、全县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交通违法问题工作方案;
4、全县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工作方案;
5、全县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