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召开全县基层党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会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宏伟同志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基层党委要抓好的三项工作。一是各党委班子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监督考核,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运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系统内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标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切实发挥现有“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作用,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各党委“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同时,亲自带头研究、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警示约谈制度,不仅要对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早提醒、早纠正,对其他党员干部也要做到提前警示,早作预防,坚持抓早抓小。三是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级、分口、分项落实到位,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同时,党委要加强对纪委支持工作,特别是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做纪委坚强后盾,帮助纪委排除阻力和障碍,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基层纪委要抓好的五项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基层纪委要根据县纪委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在党委领导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工作。二是抓好纪委监督责任考核材料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党廉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按时组织上报年终兑标材料。对上半年兑标中30分以下的党委,纪委将进行约谈;对年终兑标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委,纪委将进行问责。三是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打造“廉洁方正”的总体要求,利用村、屯、社区广场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利用电子屏、广告宣传栏、宣传板、悬挂标语等形式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四是抓好作风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要求,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切实推动本单位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坚持把查办各类腐败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按时完成委里交办案件,严肃查办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要主动发掘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上报县纪委。五是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发挥纪委书记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大培训力度,县纪委也将积极选派基层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委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