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党委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情况汇报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6-01-20

 

按照《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方纪办发〔20158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进行了学习,贯彻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收到通知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委员会进行学习传达,局长办公会议也进行贯彻和部署,局领导班子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做出了书面廉政承诺,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向全体干部、职工做出了郑重承诺,承诺在两节期间坚决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关于廉洁过好元旦、春节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六项纪律,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食堂、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用公款搞个人接待、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县人社党委要求各支部和各经办机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于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规定。党委纪检组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县人社党委要求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要早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力求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律规定执行到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监督执纪

县人社党委要求各支部和各经办机构要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抓住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抽查巡查、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纠正,让违规违纪问题无处藏身。县人社党委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采取有效措施发现查处“隐身”、“变异”问题。党委纪检组履职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日常监督中体现严管厚爱。县人社党委公布了举报电话(57116058),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坚持做到“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典型案例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县人社党委要求各支部和各经办机构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俭办事理念,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将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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