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党委组织学习《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通报》精神,深入纠正“四风”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6-04-15

 

近日,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召开县人社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通报》,并以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防止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会上,常文霞同志宣读了《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通报》,并强调大家要以此为警示,全局党员干部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带头作用,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本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全体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

最后,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忠军同志就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深化学习,提高认识。大家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通报精神的重要性,以此为契机,再组织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和讨论活动,要确保上级的精神深入人心,确保通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二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领导干部要真正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检查、同考核。三要加强监督,严肃执纪。每位党员干部要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局纪检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重要部门和重点环节开展不定期巡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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