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扎实推进“33613”工程
方正县成为全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试点县以来,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了“33613”工程,做到了顶层有设计、基层有抓手、工作有成效。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下设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巡察督导、执纪问责、综合保障五个工作组,从全县抽调30名优秀领导干部充实到工作组,各组制定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表,先后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现场经验交流会和专题培训会,保证全县实践“四种形态”工作严谨规范有效开展。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将“四种形态”相关内容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和其他业务培训中,开展党员干部常态化教育;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在方正纪检监察网站和“廉洁方正”微信公众平台增设专题,通过宣传栏、LED屏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县“四种形态”巡察督导组对全县33个党委开展了3轮督导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部门做好整改和推进落实,对各基层党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评,通过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制定出台了《方正县关于开展“点穴式”教育建立防错机制的实施方案》,通过理清脉络、找准穴位、发力点穴、跟踪疗效、手术根治等五个环节,保证第一种形态有章可循、精准运用。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方正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教育工作办法(试行)》、《方正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典型案例剖析及成果运用制度》和《方正县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及报告制度》三项配套制度,保证方案的有效实施。五是执纪效果突显。自去年4月份试点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集体廉政谈话711人,其他谈话教育82人(提醒谈话56人,约谈函询10人,批评教育5人,诫勉谈话11人),实现了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目的。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24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10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4人。通过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最大程度消除了一些党员干部的抵触情绪,使大家开诚布公地说明情况和解决问题,真正取得了提醒、震慑、警示的三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