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纪委出台《办法》分类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7-04-19
年初,方正县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出台了《方正县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教育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谈话教育分成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四种类型。廉政谈话是针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在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重点领域、部门、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促其履职尽职,接受监督;提醒谈话是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是针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告诫,责令整改。《办法》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以及“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党委、纪委开展廉政谈话514人次,提醒谈话38人次,批评教育谈话3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