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镇党委以 “一、二、三、四”为载体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方正镇党委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坚持突出“一条主线”,立足“两个群体”;厘清“三个责任”,正确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让反腐败压倒性势态得以巩固、制度性的笼子愈加坚实,努力实现“四个效果”。
突出“一条主线”,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一方面,在“全”字上下功夫,将监督的范围覆盖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内容涵盖党员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各个方面,做到监管范围和内容全覆盖,进而实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另一方面,在“严”字上下功夫,以落实党委、纪委和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每名公职人员岗位职责,真管严管、敢管敢严,确保任何人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权。
立足“两个群体”,即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普通党员干部这两个群体。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上,坚持把人、财、物分配调处作为重点领域,把班子成员、涉及民生领域的站办所负责人作为关键岗位,通过适时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完善“三重一大”、“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刚性约束,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制止处理,防微杜渐;在普通党员干部上,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牢思想关口,着力提升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厘清“三个责任”,即厘清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落实责任。党委层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把管和治更多地体现在日常,通过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提醒谈话、工作约谈、函询等手段,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真正管住绝大多数,实现“护森林”的目标。纪委层面,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对绝大多数党员通过贯彻《条例》和《准则》,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确保依规依纪履职;对极少数党员坚持抓早抓小,动则责咎,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执纪问责,有效阻断违纪进程,防止小错变大错。基层党组织层面,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民主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手段,切实增强党员党规党纪意识,始终忠诚于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