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莫利镇确立“1+2+3+N”思路,深入开展“四种形态”工作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7-05-22
得莫利镇党委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中,确定了“1+2+3+N”工作思路,即实现一个目标(干部勤政、环境清正、事业发展、人民满意),抓住两个重点(重点岗位监督和全体党员教育),发挥三个层面作用(镇党委、镇纪委和基层党组织),N就是落实各个责任机制并在工作实践中进行扩展。
一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学习日等方式开展学习,增强全镇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和掌握。开展廉政党课2次,观看廉政教育片、警示片2次。二是抓机构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党总支书记三个重点责任人为总抓手,并以党建联系点和主管战线为责任区域确定了“四种形态”监督预警责任区。三是抓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条幅、显示屏、公示板等广泛宣传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悬挂标语条幅10条,制作图板5个。同时将廉政文化与旅游文化产品相结合,在得莫利村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形成独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四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日常巡查制度等32项制度。六抓制度执行。分别组织各个层面开展了廉政集体谈话、提醒谈话和任前约谈。针对换届纪律要求,开展集体谈话2次,面对面谈心谈话13次;针对重点工作推进,提醒谈话1次,廉政谈话14次;针对农村党员管理教育,开展廉政谈话3次;针对镇内已调查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分析案例2个;针对农村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干部出勤早退问题、清化收不作为等苗头性问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同时签订责任状15份,签定不操办婚礼、升学宴承诺书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