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方纪发[2018]3号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
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总支)、纪委、党组,县直各部门:
2018年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及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和市纪委《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刹住“升学宴”不正之风,弘扬新风正气,县纪委监察委重申纪律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做到“六严禁”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做好表率,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操办或以他人名义、提前、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严禁收受除近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义的钱物;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送礼金、礼品;严禁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口头通知和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公物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席、报销子女学习费用;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二、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中、高考关键节点,要把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单位对本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广大师生自觉抵制“升学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考生家长及考生情况逐一登记,如实填写《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签订《党员干部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并于2018年7月1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4019室)。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全市党员干部做出表率。
三、 严肃追责,强化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县纪委监察委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因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致使本部门(单位)发生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等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0451--57116213
举报网站:http://haerbin.12388.gov.cn/fangzheng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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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
2、党员干部不操办升学宴请活动承诺书
中共方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方正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主题词: 严禁 操办 升学宴 通知
中共方正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共印120份
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家长状况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职 务 |
配偶 姓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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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子女 状况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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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宴请当事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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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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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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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 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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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凡有升学子女的党员干部均要填写;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单位公示后存档,一份报县纪委备案;3.表格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党员干部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六个不准”的要求,承诺做到: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或以他人名义、提前、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
2.不收受除近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义的钱物;
3.不参加除近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送礼金、礼品;
4.不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口头通知和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5.不巧立名目用公款公物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席、报销子女学习费用;
6.不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职务:
单 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