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纪委监委召开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和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员集体谈话暨业务培训会议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09-12

 

8月28日下午,哈尔滨市方正县纪委监委召开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员集体谈话暨业务培训会议。全县8个乡(镇)党委书记、33个纪委书记(负责人)73个县直单位“一把手”,8个派驻临时纪检组成员、8个乡镇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方正县纪委监委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临时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关于方正县纪委监委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员的方案》和《关于县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临时纪检监察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监察员的通知》对全体参会人员集体培训,共同学习了《解读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线索处置》、《如何正确运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三个方面内容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广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刘广军同志强调,要深刻认识向全县党和国家机关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和监察员,是县委、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是推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对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延伸到基层,符合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目的明确、意义深远。

刘广军同志要求,要明确派驻临时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监察专员、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明确工作关系,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推进。要强化对《党章》和《宪法》、《国家监察法》和各项制度规定的学习,认真参加集体培训,全面提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水平努力提高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能力,以适应新时代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积极树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秉公用权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惩贪治腐的表率、干事创业的表率”,不断开创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在新的岗位上大有作为、勇创佳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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