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11-09

 

方纪发20186
 
方正县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委(总支)纪委(纪检组),县纪委各部室、驻中心乡镇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落实全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开展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依法查处,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和城乡合部,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商贸集市、渔业捕捞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成员、乡镇基层站所工作人员,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1.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与或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行为。严查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问题;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问题;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问题;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问题等问题。
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22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问题,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问题,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严肃查处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组长由委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组自行安排。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志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负责日常综合汇总,起草有关文件、案情通报,汇总阶段性战果,组织筹备召开有关推进会,按要求上报有关情况;负责联系和协调各工作组,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负责对接扫黑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同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扫黑办受案并跟踪督办处理情况。
2.信访线索组
组长:武志勇 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负责公布举报电话、网上举报邮箱、来信邮寄地址及来访接待地点,落实市扫黑办确立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责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负责收集排查职务犯罪案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与综合协调组建立快速移交反馈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
3.监督调查
组长:驻中心乡镇纪工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负责人
职责:主要负责在执纪监督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负责监督发现联系范围内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收集排查违法违纪案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信访线索组;负责对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进行监督和问责。负责审查调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提出审查调查处置意见。负责将工作中发现的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信访线索组。
4.案件审理组
组长:荆珂荣 案件审理室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罪恶势力“保护伞”有关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快审快结。负责审理中发现的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信访线索组。
5.专项巡察组
组长:陶传友 委巡察办副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开展明察暗访,收集排查违法违纪案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受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负责协调对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
6.宣传考核
组长:高振全 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职责:主要负责宣传市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保护伞”举措及成效。负责宣传报道典型案例。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以案谋私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将工作成效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
7.保障组
组长:王鲸川 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主要负责项整治工作后勤保障。负责协调财政局解决经费保障问题;负责执纪监察工作中的技术保障。
四、建立机制
1.请示报告机制。综合协调组牵头,按时向纪委监委扫黑办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涉及提级办理的案件及时上报,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2.双向移送结果反馈机制。综合协调组牵头,加强市扫黑办及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定期沟通情况,适时提前介入。把审查调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与侦办扫黑除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查办侦办、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3.信访举报奖励机制。信访线索组牵头,设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用群众举报信箱,开通群众举报电话和网络(微信公众号),固定专人受理。对于有价值的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后,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4.信息分析研判机制。信访线索组牵头,从群众信访举报中,筛选和挖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依据线索的内容、性质、情节和主体身份等要素情况,加强分析研判,为专项整治科学决策、精准发力提供有效支持。
5.常态化走访调研机制。监督调查组牵头,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和各党委、纪委配合,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重点了解征地拆迁、欺行霸市、强行承包、垄断工程、金融“洗钱”等领域情况,及时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6.重点巡察机制。专项巡察组牵头,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十类重点问题,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开展机动式巡察和明察暗访,收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7.快速办理机制。监督调查组和案件审理组牵头,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快捷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立案、调查、审理等各环节进一步化繁为简,依纪依法,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又好又快办理。
8.提级和交叉办理机制。综合协调组牵头,对重点案件、久拖不决案件申请提级或交叉办理,有效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体制难题,强化案件查办效果,提升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威慑力。
9.检查监察建议机制。监督调查组牵头,结合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共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加强监管的意见建议,促进实现源头治理。
10.督导检查机制。综合协调组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单位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采取参与重大典型案件查办、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等措施进行督办指导,对推进工作不力、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问责,督促有关问题人员主动说明问题,综合考量、运用“四种形态”宽大处理
11.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组织宣传组牵头,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保密纪律、审查纪律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以案谋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重处理,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明底线。
12.宣传报送机制。组织宣传组牵头,围绕中央和全省、全市、全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保护伞”的举措及成效进行全面宣传,对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情况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13.工作成效考核机制。组织宣传组牵头,将涉黑涉恶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对各工作组、各派驻纪检组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成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作为评优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报告工作情况。工作组按职责分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遇重大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2.落实工作责任。各工作组要严格履职尽责,在工作中讲大局、讲原则,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履职不到位或推进不力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3.明确工作纪律。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方正县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方正县纪委监委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广军  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管世新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丽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  员:孟宪辉  纪委常委、驻方正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李学德  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明  纪委常委、驻会发中心乡镇纪工委书记
荆珂荣  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戴敦生  县监委委员
杜国香  监委委员
其他成员:刘志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鲸川  办室负责人
高振全  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武志勇  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李玉新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曹冬颖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莹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隋先庆  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兵  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陶传友  委巡察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
办公室    任:  丽(兼)
  办公室  副主任:刘志(兼)
  办公室工作人员:王鲸川  办公室负责人
高振全  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超  党风政风监督室检查监察员
王婧娇  党风政风监督室检查监察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视工作情况适时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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