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纪委监委政务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浏览量: 来源:方正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1-10-2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方正县纪委监委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有力展示和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社会形象,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方正县情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方正县纪委监委政务平台(“廉洁方正”微信公众号和方正纪检监察网)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政务平台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 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执行四级审核制度,由室办负责人、协管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委主要领导进行审核,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才发布。遇有可能涉及敏感涉密或重大拟公开事项,需报市纪委监委审核。
第四条 网站发布、转载信息应当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发布、阅读传达和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五条 严格遵守密码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密码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 对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信息发布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