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各党(工)委(总支)、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直各部门:
2021年升学季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纪委《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哈纪发〔2017〕3号)的有关规定,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弘扬新风正气,坚决刹住“升学宴”不正之风,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做到“六个严禁”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做好表率,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操办或以他人名义、提前、分批次、分地点、茶话会等隐形变异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严禁收受除近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各种名义的钱物;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送礼金、礼品;严禁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口头通知和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公物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席、报销子女学习费用;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二、严格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中、高考关键节点,要把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单位对本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教育广大师生自觉抵制“升学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庆贺方式,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考生家长及考生情况逐一登记,如实填写《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签订《党员干部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03室)。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全县党员干部做出表率。
三、 严肃追责,强化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县纪委监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操办“升学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因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致使本部门(单位)发生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升学宴”等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举报电话: 57116213(方正县纪委)
受理网站: http://www.fzjj.gov.cn (方正纪检监察网)
附件:
1、方正县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
2、方正县党员干部不操办不参加升学宴承诺书
中共方正县纪委综合办
2021年6月23日
附件: